2015年3月13日晚17时,我司员工曹祺从工地回项目部,当其步行至滨河公园二标段胡氏宗祠时,发现对面河中站立一女子准备轻生。曹祺立刻向公司副总胡家贵报告。随后,胡总和现场负责人王国飞赶赴现场劝导轻生女子,曹祺用对讲机喊来张明健帮忙。最后,曹祺、张明健二人不顾冰冷的河水,冒着生命危险跳进河中,将该女子救起。
据悉,该女子为肥东梁园人,因感情问题一时想不开而轻生。事后,在大家的劝说下,该女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,并对曹祺、张明健等人表示了万般感谢。随后,联系了城东派出所,派出所民警将该女子带走,此次事件深受辖区群众和民警的好评。
曹祺、张明健等人见义勇为的行为是社会正能量的传递,是个人优良品质的体现,更是花之都每个人学习的榜样。望广大员工能够以曹祺、张明健、胡家贵、王国飞四人为榜样,努力传播社会正能量,进一步弘扬花之都“诚实、奋进、创新、有爱心”的企业精神!


